新疆围挡出租厂家简述施工围挡关于环境施工管理的一些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优化市容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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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地围挡的设置、维护及相关环境建设管理活动。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市政管线、交通运输、水利、园林绿化、铁路、人防等工程项目以及城市雕塑等构筑物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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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项目围挡的环境建设管理应遵循统一**、属地负责、部门监督、企业自律、公众监督的原则。
第4条
淮北环境建设办公室和区县环境建设办公室负责建设项目建设围挡环境建设管理的综合协调。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会同市**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城市建设围挡景观设计规范,经市**批准后组织实施。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相关标准和《建筑围挡景观设计规范》的要求设置建筑围挡,加强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围挡,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各级城管综合执法机构负责查处建设项目围挡、建设项目围挡、在建设项目围挡、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和标语、宣传品等不规范设置行为。规划、交通、园林、水务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项目围挡环境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5条
淮北建设围挡该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在施工场地用地周围设置/KLOC-1;
第6条
因特殊情况围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无法进行时,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工程危险部位采取隔离措施。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拆除施工围挡。
施工围挡设置施工围挡应符合相关标准和城市建设围挡景观设计规范的要求,并符合以下规定:
(1)淮北建筑围挡高度不小于1.80米,与围挡高度一致,色彩和谐美观。
(2)施工材料采用特殊的硬固化材料围挡,或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用砖砌围挡,其中长安街沿线施工场地围挡,采用金属板,并按照本市建筑围挡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涂装。
(3)对于市**确定的重要街道、传统文化街区和特定区域的建筑改造和外部装修,应设置符合城市建设围挡设计规范要求的彩画围挡等。
(4)如果施工围挡设置在距交通路口20米以内,则0.8米以上的围挡上部应采用渗透性围挡,不影响交通路口的视距。
(5)严禁使用生锈、破损、易损坏的材料施工。
(6)喷涂施工现场/kloc-1。
(七)在施工围挡出入口适当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工期等项目基本信息。
(八)不得利用建筑围挡非法户外广告,悬挂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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