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围挡出租结构的标准和规范
1、工程施工作业时,应在施工现场周围连续设置**微、**微,应牢固、稳定、干净、美观,不得乱涂、乱画、乱画,**微垃圾应加以控制,泥浆、水外流。
2.市政道路工程、管道及给排水工程的围护材料选用蓝色夹层彩钢板(50mm)或PVC材料(20mm)。围护柱为上下两边水平边缘的方钢,颜色为白色。围护结构总高度为2.2米,柱间距为3米;外壳的底部必须有一个基座,由四块混凝土块制成。具体规格尺寸见外壳图纸,禁止用砖;围栏底部涂有黄色和黑色,以确保交通安全。斑马条纹高200mm,宽150mm,倾角45度,指向车辆行驶方向。根据图纸集中相关图纸的要求,制定景观工程和应急救援工程的围护材料和规范。
3.参照《昆明市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009-2012)中规定的50年一遇的风力等级,在围护结构两侧支撑底部设置三排等距锚固。
4.如果施工围挡设置在距交通路口20m以内,则0.8m以上的上部围挡应采用透水围挡,不应影响交通路口的行车视距。
5.禁止使用生锈、损坏、易损坏和变形的材料建造建筑围护结构。
6.围挡出租入口端和交叉路口的立柱每隔6米设置一个警示灯,围栏两端设置防撞桶。
7、**微既要满足施工面和材料堆放的要求,又要保证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通行,并有专人清理。
围挡出租施工期间和之后的保护要求:
1.建筑围护结构的地脚螺栓应有一定长度(不小于10厘米),以增加围护结构与地面之间的锚固力。
2.严格控制数据采集质量,确保进入现场的数据质量符合要求。
3.角钢支架应焊接牢固,安装前应经项目部技术人员检查。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4.围挡出租施工中要保证施工人员和行人的安全,及时保持施工现场的废弃物、物品和材料的有序。
5.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组织专人对围护结构的螺栓、焊接等连接部位进行检查,对松动部位及时加固或返工。
6、加强日常安全巡视操作,发现有松动、脱落等安全隐患立即进行加固。
7.随时关注当地的气候状况。项目部应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联系,在接到飓风和强风的信息或通知后,立即组织专人对施工围护结构进行检查和加固,并组织专人在现场24小时值班,直至气候好转后恢复正常值班状态。
8.基础围挡出租施工过程中随时注意地下管线情况。如果有管道,尽量绕过。如果无法绕过管道,应对管道采取保护措施,禁止野蛮施工。地下管线损坏,后果自负。
9.基坑开挖选用人工开挖,石料等硬土选用风镐开挖。
10、基坑开挖后及时浇筑混凝土,并振捣密实。
11.预埋件应严格按照图纸进行预埋,确保预埋件定位准确牢固。
12.围护骨架施工需要在根部混凝土养护达到一定强度后,根据图纸距离测量立杆方位。专业的围护结构安装人员应根据测得的立杆方位设置立杆。立杆安装后,选择角钢将立杆连接成一个整体,间距均匀,连接时选择焊机。需要保证立柱的稳定性和牢固性。
13.围挡出租框架施工完成后,及时安装彩钢瓦挡板,并在彩钢瓦挡板与框架之间铆接,确保彩钢瓦挡板平整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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